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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 15:59:41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日前,《西安献血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已经西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交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论证修改。
为了进一步做好法规的修改工作,现将法规草案及说明公开发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条例》中提出,西安市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献血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
《条例》中对血站职责进行了明晰:市中心血站是依法设立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卫生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采供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血液质量,并做好下列工作:
(一)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并依法保护献血者个人信息;
(二)建立健全献血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献血屋(点)、流动献血车停靠地点和采血时段、采血地址和预约献血云顶国际亚洲唯一官网的联系方式;
(三)定期向社会公布采血量、用血量和血液库存预警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定期进入单位、学校、社区提供献血服务,为公众参与献血及献血志愿服务提供便利;
(五)开展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
(六)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条例》中规定,每年十一月为西安市献血宣传月。
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需要大量应急用血或者因可预见的重大事件需要紧急备血时,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应急保障机制。
应急用血调剂不能保障时,市、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自愿应急献血。
献血者本人五年内临床用血的
按照献血量五倍免费用血
《条例》中提出,在西安市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自献血之日起按照下列规定用血:
(一)献血者本人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五倍免费用血;五年后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二)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三)献血累计一千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直系亲属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同等条件下,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
献血者优待方面,在西安市献血可以享受下列优待:
(一)献血二千毫升及以上的献血者在指定公立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
(二)献血四千毫升及以上的献血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次及以上的捐献者,除享受第一项规定的优待外,免费游览市级a级景区、免费乘坐指定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线路、免费享受指定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
在西安市获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人员可以享受前款规定的优待。
具体的优待办法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民可将意见和建议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前采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电话:86782212 传真:86782212
电子邮箱:xardfgyc@x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