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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8 18:39:39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梁萌 通讯员 宁静)随着生态环境的日益改善,灞桥公安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辖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越来越高,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也随着警民的重视而变得越来越好。近日,灞桥公安又与群众携手救助了两只野生动物。
8月13日,公安灞桥分局狄寨派出所民警与群众及时救助一只野生动物。“警察同志,我捡到了一只野生幼鸟,不知道是不是保护动物……”一群众来到狄寨派出所,将一只类似黄雀的幼鸟交到派出所民警手中,希望民警能对幼鸟进行救助。
随后,经值班民警初步检查,未发现幼鸟受伤,民警给其喂水投食后,又通过手机拍照、查阅资料等方式,初步判断这可能是一只黄雀,便立即联系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经鉴定,这只幼鸟为雀形目雀科金翅雀属鸟类黄雀,民警将幼鸟转交给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将把雏鸟带回观察救助,并适时放归大自然。
8月15日凌晨3点50分,接热心群众报警,洪庆山有野生梅花鹿受伤,分局洪庆派出所民警及时到达现场,将受伤梅花鹿拉回所,目前已经送到灞桥区野生动物保护站。
随着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灞桥分局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有了极大提高,形成了人人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警方提示: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人人有责,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要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遇到落单、受伤或者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时千万不要盲目救助或放生,以免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应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或动物保护部门,确保动物得到及时、科学、有效的救助,同时动员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行列中来,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生态安全,共建和谐生态家园。